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积极探索、引导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3〕4号),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报考条件: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总计划为110人,含计算机应用技术B、数控技术和服装设计3个专业,学制均为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与中职就读专业属于同一专业大类,如专业大类不符,审核将不予通过。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技能证书要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及对应技能证书一览表(面向中职毕业生)》。
自主招生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如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限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②新生录取后,不能申请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
③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注意部分专业的身体限制条件。
四、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1. 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3年3月19日至4月5日登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号,并通过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手工制作填写无效)。报名材料经中职所在学校初审后,原则上由中职所在学校统一以EMS特快专递的形式报送。考生所在中职学校须认真核验本校所有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技能证书和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并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未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②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③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
④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内容应包含:封面、证书等级、发证机构、成绩、照片等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在同一页上,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⑥本人大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同底,每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名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报名号);
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符合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须提供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两项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根据《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积极探索、引导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3〕4号),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报考条件: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总计划为110人,含计算机应用技术B、数控技术和服装设计3个专业,学制均为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与中职就读专业属于同一专业大类,如专业大类不符,审核将不予通过。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技能证书要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及对应技能证书一览表(面向中职毕业生)》。
自主招生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如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限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②新生录取后,不能申请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
③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注意部分专业的身体限制条件。
四、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1. 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3年3月19日至4月5日登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号,并通过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手工制作填写无效)。报名材料经中职所在学校初审后,原则上由中职所在学校统一以EMS特快专递的形式报送。考生所在中职学校须认真核验本校所有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技能证书和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并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未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②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③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
④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内容应包含:封面、证书等级、发证机构、成绩、照片等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在同一页上,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⑥本人大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同底,每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名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报名号);
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符合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须提供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两项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