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实施方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探索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以素质为重点、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进一步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探索逐步建立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统筹协调、分类录取的招生录取机制。我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3〕4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 (元/年) |
招生 对象 |
科类 |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家具工艺) |
3 |
15 |
5500 |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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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类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20 |
5500 |
理科类 |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3 |
20 |
5500 |
理科类 |
|
应用英语 |
3 |
120 |
5500 |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3 |
20 |
5500 |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3 |
50 |
4500 |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
|
酒店管理 |
3 |
100 |
4500 |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
|
旅游管理 |
3 |
50 |
4500 |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
|
酒店管理 |
2 |
120 |
450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中职生 |
旅游管理 |
2 |
50 |
4500 |
中职生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2 |
100 |
5500 |
中职生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 |
60 |
5500 |
中职生 |
|
数控技术 |
2 |
30 |
5500 |
中职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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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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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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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5cm的考生慎重报考;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0cm,肝功能异常,患有慢性痢疾、鼻炎、下肢静脉曲张、嗅觉迟钝的考生慎重报考;应用化工技术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2、从2013年起,我校不再对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单独设置招生专业,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仍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应用化工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专业除外),并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特长专项测试,测试成绩乘以20%折算后以附加分形式加入总分,附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可参加特长专项测试的考生要求:①体育特长只限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项目,要求具有国家一、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者,或获省级体育竞赛前八名者,或获地级市体育竞赛前六名者,或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体育技能课程证书B级及以上(含B级)者。②文艺特长只限声乐、器乐和舞蹈项目,要求参加2013年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音乐术科分达到130分者,或获得全国文艺业余考级五级以上者,或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音乐综合技能课程证书B级及以上(含B级)者,或在地市级艺术展演或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二等奖以上者,或在省级及更高级别艺术展演或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三等奖以上者。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3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3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3年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专业及技能证书要求对应表如下:
招生专业 |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
对应可报考技能证书 |
酒店管理
|
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公关礼仪、文秘及办公室文员、商务助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商务英语、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商品经营、会计、会计电算化、客户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旅游、酒店、商贸、外语类专业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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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饮服务员、康乐服务员、调酒师(中级)、茶艺师(中级)、咖啡师(中级)、收银员、秘书职业资格证、文秘、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营销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会计电算化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导游、展览讲解员、会展策划师(四级)、会展设计师(四级)、保健按摩师(中级)、营养配餐员(中级)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化学、教育基础综合、旅游、会计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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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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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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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与管理、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旅游英语/旅游日语/旅游汉语…)、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旅行社经验管理、旅游艺术、旅游航空服务、康体旅游、休闲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物流服务与管理、工商管理、文秘、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等旅游、酒店、商贸、外语类相关专业
|
广东省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导游资格证。 |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级餐厅服务员;中级客服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饮服务员、康乐服务员、调酒师(中级)、茶艺师(中级)、咖啡师(中级)、收银员、秘书职业资格证、文秘、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营销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会计电算化员、计算机操作员、导游、展览讲解员、会展策划师(四级)、会展设计师(四级)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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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化学、教育基础综合、旅游、会计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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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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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工艺与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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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烹饪、西餐烹饪、营养与保健、公共营养、食品生物工艺、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等与烹饪、营养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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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烘焙工、公共营养师、职业点菜师、营养配餐师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烹饪协会:餐饮业职业经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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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化学、教育基础综合、旅游、会计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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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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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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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模具设计与数控加工、机械加工技术应用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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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铣工、车工、钳工、模具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等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机械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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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AutoCAD)平台绘图员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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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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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图形图像处理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平面设计、动画制作、工艺美术、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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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信息产业部: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全部模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证书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网页制作操作员、局域网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绘图员、图形图像处理模块(3D MAX平台)图像制作员、多媒体软件制作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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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动画绘制员、图形图像应用处理制作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网络管理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多媒体软件制作操作员、数字视频合成师、音视频设备检验员、网络课件设计师、数字视频合成师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四、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3月15日至3月30日,考生在我校网上预报考并邮寄报考材料。
2、考生凭2013年高考准考证号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上输入个人报名详细信息,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彩色照片(最好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信息不完整视作报名不成功。
3、每个考生可以报考2个专业志愿。
4、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我校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通过网上初审合格的考生必须向我校提交下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所在各中学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没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5、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网上打印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表》;
②《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⑤考生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
⑥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6、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网上打印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表》;
②《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⑤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⑥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7、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8、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审核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待安排好考场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9、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我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5月20日前向我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五、报考费用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1、各专业报考费用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收费方式:
报考费用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收取,中学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中学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757-22327132。个人单独缴费的考生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扫描或拍成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上(须在银行回单上注明姓名和考生号)。
账号户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13618900011289
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3、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六、选拔考核办法
(一)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全部获得参加笔试资格,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二) 考核形式:
1、考试科目: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综合文化笔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试卷采用综合形式。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制冷与空调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综合文化笔试的考试内容涵盖普通高中语文、英语、数学三门课程内容;应用英语、烹饪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综合文化笔试的考试内容涵盖普通高中语文、英语二门课程内容。综合文化笔试考试时长为3小时。面试分专业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
(2)中职学校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笔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综合文化笔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试卷采用综合形式,综合文化笔试考试时长为3小时。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操或机试的形式进行。
2、分值设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
普通高中考生入学选拔考试总成绩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笔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 分。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中,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制冷与空调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综合文化笔试试卷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70分、60分、70分;应用英语、烹饪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综合文化笔试试卷中语文、英语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
中职考生入学选拔考试总成绩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4、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确定:根据笔试考试分数与附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名单。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2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其他专业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2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如自主招生报考考生人数较少,则全部考生都参加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且时间安排在笔试后的当天下午或第二天进行,不再进行筛选后再进行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
5、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时间(暂未定,具体时间根据报考人数而定,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6、考试地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见《准考证》)
7、考试大纲: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三)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5分。
4、符合体育、文艺特长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特长专项测试,特长专项测试成绩由按《体育特长专项测试大纲》和《文艺特长专项测试大纲》测试的成绩分别乘以20%折算得出(分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以整数计),附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5、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10分。
6、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7、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加12分、10分、8分、5分)。
8、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9、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且获得县(市、区)级以上表彰,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予以照顾一定分值,最多不超过10分。
10、原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今年也需参加选拔考试。
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只认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竞赛获奖。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相同获奖项目不累计加分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同获奖项目可累计加分, 每位考生加分项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参加笔试考试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录取规则
1、考生录取总分按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及附加分项累加合成。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总分相同时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总分=综合文化笔试+面试+附加分。
中职学校毕业生:录取总分=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考核+附加分。
2、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4、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高考时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本、专科层次的录取。
八、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各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完全一致。
九、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十、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上旬 |
制定招生方案及章程 |
3月10日至3月20日 |
招生宣传发动报考工作 |
3月15日至3月20日 |
未高考报考的考生进行高考补报名工作 |
3月15日至3月30日 |
考生在我校网上预报考并邮寄报考材料 |
4月1日至4月5日 |
我校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
4月5日至4月10日 |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交考试费用 |
4月11日 |
公布参加考试考生名单 |
4月12日至4月15日 |
考场安排工作 |
4月16日至4月19日 |
考生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
4月20日 |
笔试工作 |
4月23日 |
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 |
4月27日(暂定) |
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具体时间视报考人数而定) |
5月10日前 |
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
5月20日前 |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
十一、组织机构
1、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2、成立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
3、成立考试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
4、成立纪检监察保密组。负责命题、考试、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监督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333
联 系 人:李老师、叶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757-22327131/22327132/22323732
传真号码:0757-22327132
学校网址:http://www.sdpt.com.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218.13.33.164/48m/Main/Main.asp
十三、招生工作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 系 人:余绍霞
监督电话:0757-22329982
真号码:0757-22329982
电子邮箱:sdptxf@sdpt.com.cn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