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的通知(附后),并明确提出如下要求:◆ 未在名单内的校外办学点,2023年一律不得进驻新生◆ 全面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
以下为通知原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公布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汇总、审核了2023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包括独立设置中职学校和其他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不含技工学校,见附件 1、2),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市教育局要将名单在门户网站公开,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引导学生报读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二、各地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所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规范招生行为。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学校2023 年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校外办学点2023年一律不得安排进驻新生。三、各地市教育局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或邮箱,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对违规招生问题的投诉。对不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违规开展招生的,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审批部门。四、各地市教育局要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教职成[2022]5号)要求,全面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满足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