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易学院

广东新易学教育培训学院_高职高考辅导班
当前位置: 主页 > 3+证书高考 > 新易学热点

教育部同意!这四所本科学院更名为大学!

2023-12-17浏览次数0

12月14日,教育部官网发文,同意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


截图自教育部官网



教育部关于同意合肥学院更名为

合肥大学的函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批准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的函》(皖政秘〔2023〕1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4011059;同时撤销合肥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合肥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0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科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安徽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11月30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蚌埠医学院更名为

蚌埠医科大学的函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批准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的函》(皖政秘〔2023〕4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4010367;同时撤销蚌埠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蚌埠医科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夯实医学类专业主体地位,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以及安徽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11月30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

嘉兴大学的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的函》(浙政函〔2023〕2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3010354;同时撤销嘉兴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嘉兴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5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11月30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

浙江科技大学的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的函》(浙政函〔2023〕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3011057;同时撤销浙江科技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浙江科技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5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深化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11月30日




英语模拟卷


15套英语模拟卷

附赠详细的答案解析

快快扫描添加微信领取吧




新易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