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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高职院校依学考招录计划不低于

2020-07-02浏览次数0

2020年起,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招生计划的75%以上,其中安排在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本年度申报招生总计划(不含高职扩招计划)的50%。昨日,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透露了上述消息。



分类考试招录成高职院校招录主渠道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为贯彻上述精神,2020年,广东省继续试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改革试点工作。《通知》要求,广东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须参加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改革试点。2019年已招生且2020年根据有关要求通过教育部专业设置管理平台申请并经教育部同意招生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由招生院校视专业培养实际情况安排招生。

根据有关扩大春季高考高职院校招生规模的要求,《通知》明确,2020年起,广东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招生计划的75%以上,其中安排在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本年度申报招生总计划(不含高职扩招计划)的50%。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以及录取的考生参加高考被本科高校录取后的缺额计划,由高职院校在夏季普通高考录取期间根据生源情况统筹使用。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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